当前位置:首页 > 水务公告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3年度昆山市张浦镇市政污水管网抢修工程劳务)
【发布日期: 2023-02-21 09:02:47 】【来源: 】【阅读次数:

 

苏州市平海排水服务有限公司就2023年度昆山市张浦镇市政污水管网抢修工程劳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PHPSZB2023-010

二、 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2023年度昆山市张浦镇市政污水管网抢修工程劳务

三、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2023年度昆山市张浦镇市政污水管网抢修工程劳务

2、服务期限:一年,最终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3、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最高限价即最低结算下浮率:10%

四、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特殊条件:

1、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资质。

2、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单位2020年1月至今没有因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提供承诺书。

(三)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  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则必须提供,且无特殊情况,投标时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委托代理人一致)。

3、  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上述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的承诺书。

4、  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上述 “(二)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特殊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标号等信息。报名资料经专家资格复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五、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出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2月27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  出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706室

3、  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      价:人民币伍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六、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  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3月3日13:00(北京时间)

2、  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13:30(北京时间)

3、  接收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501室

4、  接 收 人:苏州市平海排水服务有限公司

七、 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23年3月3日13:30 (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501室

八、 其他应说明事项:

1、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3月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苏州市平海排水服务有限公司。

2、  最低结算下浮率:10%(投标单位投标下浮率低于10%的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计算公式:工程费结算价=项目结算金额(已下浮)*(1-中标下浮率)-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主材、机械、超额审计费等)-分摊的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由工程承包人所需承担的税费(以工程承包人财务数据为准)。

九、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苏州市平海排水服务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501

联 系 人:韩中良        联系电话:15150110031

十、 公示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227日截止。

十一、 本项目公告发布在苏州水务集团官网。

 

苏州市平海排水服务有限公司

202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