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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絮凝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
【发布日期: 2020-01-15 15:10:24 】【来源: 】【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絮凝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20-S-G-011号            

二、招标内容:絮凝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投标人中如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同一家公司(同为国资委的除外)或自然人的两家供应商,则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有权认定两家供应商的投标均无效。

B投标单位报名资料要求(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合法授权代理商,提供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专业的生产能力证明文件(如制造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

3.投标单位提供近两年(2018年1月至今)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供应日处理量10万吨及以上污水厂业绩两个(合同及用户规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底,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4.投标单位提供具备“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5.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审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至报名现场核对无误后报名。经采购单位和专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单位方可参予投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递交资格材料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21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递交资格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21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219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219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2室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20年219日13: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2室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0年12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投标单位须免费提供所投产品100kg分别作为“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上机试验”样品上机试验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024日下午16:00,地点: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庄先湾路8)包装要求为25kg,包装上分别有“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上机试验”的明显标志,袋口以骑缝形式清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个及以上、投标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标注封存时间。投标单位递交试验样品时,必须同时提供该试验样品固含量质量分数、阳离子度、相对分子量、丙烯酰胺单体含量(干基)四项指标实测数据报告,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未能递交报告,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不论中标与否,投标单位提供的100kg产品均不予退回。

3交货时间及包装要求:应根据采购方要求分批送货,并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到位。包装按国家相关要求25kg/包。

4、产品使用单位:苏州市福星、娄江、城东污水处理厂

5、产品使用时间:20203月开始(具体以使用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6、供货时间:供货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至采购货物数量送完为止。

7、交货地点:将货物运至采购方指定的最终到达地点并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后,视为相应批次的交货完成。交货完成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签收货物不等同于货物验收合格。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 215002

    话: 0512-65238816                                 真: 0512-65238892

联 系 人:潘莉莉                                    电子信箱:szcjzb@163.com

采购单位: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翁颖         联系电话:0512-6520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