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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老新村、老街巷供水设施综合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7-15 16:09:40 】【来源: 】【阅读次数:

 

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区老新村、老街巷供水设施综合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监理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苏发改中心【2016】1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100%,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苏州市区盘门新村朱家庄新村友联一村等
2.2工程规模:新增二次供水增压设施;对190余个老新村、480多处零散分布多层住宅及老街巷平房、私宅用户共计34.02万户中存在的问题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2.3招标范围:0001:苏州市区老新村、老街巷供水设施综合改造项目第一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招标;
2.4监理服务期限要求:2016/9/1  2016/12/31
2.5监理合同估算价:61.300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总监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总监业绩和信誉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01
苏州市区老新村、老街巷供水设施综合改造项目第一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招标
市政工程
其他
61.3000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监理)-Ⅰ组; 市政公用(监理)-Ⅱ组;

2.7其他: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办法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办法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报名总监需无在监工程(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3.10 其它要求: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3)企业业绩、信誉:信誉良好(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信誉:信誉良好(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 评标办法
附件:评标办法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6/7/15 09:30  2016/7/20 15:00 
6.2获取方式:在苏州建筑市场信息网通过苏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软件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7/25 15:00 ,地点为 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资格预审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备注
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均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新报名;
2、拟派总监不得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
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监理资格预审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相城区御窑路龙道浜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28号
     编:215006
 系 人:陈亚一
     话:0512-62808266
     真:0512-62808751
电子邮件:5271033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