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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白洋湾水厂金墅变电所35KV系统设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1-12 10:32:30 】【来源: 】【阅读次数: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苏州市白洋湾水厂金墅变电所35KV系统设备改造工程 已经 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以 苏水务【2015111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白洋湾水厂金墅变电所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35KV变电所,容量6300KVA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安装工程      招标金额:232.3703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3/3  2016/5/31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是否网上支付
招标文件售价
评标办法
0001
35KV系统设备改造
安装工程
变配电
232.3703
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及以上
 
220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请尚未开通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参见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5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
)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以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全部满足才能合格)
无可选条件

(
)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1/12 10:00  2016/1/17 15:00 ,在  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6/1/22 14:0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三香路353号三香广场2008
   
联系人: 胡工、张工      传真:       电话: 68365197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李华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68365197      上岗证号: 苏招E0023

11.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1/12 10:00


12. 
备注: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原件、CA锁按时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项目经理本人无需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单位提供电监会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承修均须为四级及以上);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3)苏州高新区以外企业提供有效的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单位须将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上传到规定端口,未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5)本工程图纸、招标说明、标底计价文件、发包价计算表等资料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6)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本项目标底价2589651.62元,相对标底价下浮12%为发包价,发包价为2323703.54元。请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按发包价格2323703.54元报价,未按此价格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技术标标书无须编制,商务标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无须编制。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