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J2015-S-T-308号
采购项目:石英砂滤料
项目类别:货物类-其他
采购单位: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
目 录
1、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2、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3、合同条款
4、谈判采购程序
5、成 交 原 则
6、附 件
1、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采购编号:SZCJ2015-S-T-308
:
受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石英砂滤料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参与谈判。
一、谈判编号:SZCJ2015-S-T-308号
二、谈判内容:石英砂滤料(具体见谈判采购文件)
三、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自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26日下午17:00(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各谈判响应单位在确认参与投标后必须在2015年11月26日17:00前将谈判确认函传真至本公司。
四、谈判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谈判响应单位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不包含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提供谈判响应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报名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如为代理)、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响应单位提供具备上述“1. 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谈判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谈判资格。
五、谈判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13:3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前须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指定帐户(账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30100188000004892),开标现场现金不收。
如为现金解款的,需在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现金解款单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未交纳谈判保证金。
3、谈判时间:2015年11月30日13:30 (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创杰招标公司内(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楼)
六、联系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联系电话/传真:0512-65238891/68669209 联系人:路丽丽 潘莉莉
采购人: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颖 联系电话:0512-65207202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2、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陆佰元整(¥:348600.00)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创杰招标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一、采购编号:SZCJ2015-S-T-308号
二、采购内容与要求:石英砂滤料
序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石英砂滤料 |
粒径:1.2-2.0mm |
m3 |
380 |
15天 |
石英砂货到现场并安装入池。 |
2 |
旧石英砂滤料 |
粒径:1.2-2.0mm |
m3 |
750 |
将28格滤池旧砂清出滤池外,待新滤头更换后再回填入池(以实际数量结算)。 |
|
3 |
清洗滤池 |
13m*3m*1.4m*2格 |
组池 |
14 |
15天 |
清洗滤池内部青苔等杂物。 |
说明:谈判响应单位的投标报价中须考虑石英砂滤料在装填和进行进水冲洗调试过程中的损耗用量,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成交单位须保证石英砂滤料在装填和进行进水冲洗调试完成后,刮除表面3公分细沙后(刮除细沙工作由成交单位完成)的实测体积达到上表所列的设计装填数量。
四、技术性能要求:
1、滤料为天然石英砂均粒滤料,不能经过机器加工,
2、石英砂滤料必须满足CJ/T 43-2005水处理石英砂滤料行业标准以外,还须满足下列特性:
滤料密度=2.65g/cm3,SiO2含量>98%,破碎率≤0.3%,磨损率≤0.04%,轻物质含量率≤0.02%,含泥量率≤0.17%,盐酸可溶率≤0.64%,烧灼减量≤0.7%。石英砂滤料的粒径d10=1.0mm,有效粒径:0.95<T,E<1.05(毫米),压实后的表面密实度:1.5<d app<1.7;直观实际密度:2.4<dr<2.7;脆性:击750(下) F<8%,击1500(下) F<10%;抗药性Rc<2%。
3、石英砂滤料还应满足:滤料及支承层的规格
滤料:石英砂有效粒径D10=1.0mm,不均匀系数D80/D10=1.35,滤层厚度1.35m;
支承层:采用石英砂,有效粒径D=2.0mm, 支撑层厚度0.10m。允许偏差的最大允许量为5%(总重量)。最高含铁量为0.1%,最高石子或云母石合量为3%(总重量),接触20%盐酸24小时后的最大重量损失低于2%。
4、滤料不均匀系数K80=1.35,承包人应提供石英砂滤料的材料检测报告,其内容包括化学成分、机械强度、密度等数据。
5、石英砂的铺装技术要求按照CJ/T43-2005《水处理用石英砂滤料标准》(附录B)执行。
6、在清砂、填砂过程中及清洗滤池内部青苔等杂物时,不得损坏池内气管及滤头装置,若有损坏,则承担相应的赔偿。
四、售后服务要求:
(一)按采购方的需求及时到货,成交单位需负责投标产品的供货、运输、仓储、发货、送货、保险、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投标产品安装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成交单位需负责包修、包退、包换;
(二)项目整体免费质量保证期≥2年,质量保证期从合同货物连续运转综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合同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成交单位负责无条件维修或更换。
(三)由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用户的财产损失或道路安全问题,由供方负责。
(四)包装要求:本项目直接装填用滤料及承托层可采用编织袋包装,每个编织袋内料的重量为1500KG;作为备料用的石英砂滤料可采用编织袋包装,每个编织袋内料的重量为50KG。滤料和承托料的包装袋上应印字标明产品名称、规格、质量、使用标准和生产厂名等。
(五)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
谈判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石英砂滤料的安装、调试及验收的施工组织方案。
成交单位负责将砂垫层滤料和均质砂滤料现场装填至滤池,并自行准备装填所需要的机械。谈判响应单位的投标报价中须考虑石英砂滤料在装填和进行进水冲洗调试过程中的损耗用量。石英砂滤料在装填和进行进水冲洗调试完成后,刮除表面3公分细沙后(刮除细沙工作由中标人完成)的实测体积必须达到上表所列的设计装填数量。砂垫层滤料和均质砂滤料的铺装、调试均须符合规范CJ/T43-2005的要求。成交单位需负责将石英砂备用滤料按照业主要求运输并卸货至指定地点。
五、 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
(一)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必须能够达到“招标货物的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投标单位应明确所投的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及生产厂家,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
(二)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企业和制造商的信誉等级证书、质量体系认证书、质量检验报告、提供省市级用户名单、江苏省及周边城市近三年用户名单等。
(三)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和要求选择投标产品,并列出该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如果有技术偏离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并说明。投标单位不得对招标文件要求的重要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如被发现有重要偏离,可能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四)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总价一次报定,投标总价必须包括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货物及服务,且必须包括所有货物的供货、备品备件、运输、检验、发货、送货、保险、装卸、仓储、保管、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资料、各种税费、专利技术、质保、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一切必须费用。
(五)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六)项目地点:苏州市娄江、福星污水处理厂。
(七)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用。
(八)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CJ2015-S-T-308号谈判采购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 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购销内容:
(一)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货物、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售后服务及一切伴随服务费等,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技术要求对合同货物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及时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二)合同清单及费用明细: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成交通知书;
(二)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及补充通知;
(三)成交文件和其它承诺、书面澄清等;
(四)技术文件;
(五)其他约定文件等。
三、合同价格与支付:
(一)本合同价格为苏州市工地含税价,本合同价格按人民币结算。
(二)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元),已包括了本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货物及服务,且包括所有货物的供货、备品备件、运输、检验、发货、送货、保险、装卸、仓储、保管、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资料、各种税费、专利技术、质保、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一切必须费用。
(三)付款步骤:
1、合同货物送达现场,并经买卖双方抽样检测合格后15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50%的到货款;
2、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调试运转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50%;
(四)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汇票或转帐支票等。
(五)买方有权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设计变更调整,卖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变更调整,且变更调整的价格根据卖方的投标报价按实结算。
四、交货条件:
(一)交付方式:所有合同货物均由卖方装运至买方指定地点,所有货物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安装施工费用、抽样检测费用及运输安全均由卖方负责。货物装运后由卖方办理保险,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二)交货期限:30天
(三)项目地点:苏州市市娄江、福星污水厂。具体地址发货前书面确定。
(四)卖方发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前,应先用函、电通告买方。
(五)所有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任何由于卖方包装及保护措施不足或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损坏或丢失,均由卖方负责修复或补缺。
(六)货物交货时,包装须完整无破损,卖方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A、货物装箱清单 B、质量检验合格文件
C、中英文技术资料 D、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
E、其它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等 F、保修单等其它必须材料
(七)如因买方原因货物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卖方承诺免费提供货物寄存场所一个月,货物寄存于卖方仓库。如超过一个月时间,所产生的仓储费用双方将协商另计。
五、履约保证金
卖方在签订合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前应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或相同金额的银行履约保函(按买方格式提供),合同全部履行完毕(货物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后退还(无息)。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六、质量标准:
1、 所有合同货物的制作与安装均必须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见合同附件),但并不只限于满足上述所列全部技术规范及功能要求。
2、 卖方和制造商应严格按照制造图纸、技术文件、买方的技术条款和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同时卖方保证合同货物是先进的、采用最好的材料和工艺制成的,并且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完全能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 卖方保证合同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能运转良好,具有满意的性能。
4、 对合同货物的质量应按照技术文件和有关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卖方负责提供相应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供买方参考。合同货物安装后,卖方应及时协助买方进行调试运行工作,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最终验收工作。
5、 在合同货物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修期内,如因买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卖方应积极配合解决,但费用由买方承担。
七、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1、 买方有权就卖方送至指定地点的任一批次货物根据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进行抽检检测。
2、 所有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买方负责接货。如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如运输部门造成的破损、缺件等事故,由卖方负责处理解决。
3、 所有货物全部到达现场后,买方即安排抽样检验,卖方须派人到现场参加检验。如卖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买方有权自主检验,并对质量检验情况做出记录,卖方应认可并负责处理。若发现有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拒收。
4、 所有货物由卖方根据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在安装调试阶段,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及时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和调试。在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前,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缺失、损坏的责任及风险。
5、 所有货物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卖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出现的问题。在安装调试期间,如合同货物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买卖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这项验收试验由买方负责,买卖双方共同参加验收。验收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结果报告。若验收结果不合格,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违约条款执行。
6、 如每次货物检验和验收结果不合格,买方有权进行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和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八、技术资料的提供:
在合同货物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15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所有合同货物的竣工技术资料,竣工技术资料均为完整的全套,书面资料计三套,另一套为电子文档,载体为光盘。具体技术资料的提供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执行。
九、包装与标记:
1、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按货物特点,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雹、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货物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卖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本部件齐全。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1)合同号;(2)目的站/码头;(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4)货物名称、机组号、图号;(5)箱号/件号;(6)毛重/净重(公斤);(7)体积(长x宽X高,以毫米表示)等;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十、技术服务、培训和联络:
1、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工程设计、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等全过程的服务。此类服务不发生合同外费用。
2、卖方负责工地现场的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3、卖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需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十一、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卖方按买方的需求及时交货,卖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并解决合同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试运行中发生的有关问题。投标产品安装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卖方需负责包修、包退、包换;
2、由于卖方提供的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用户的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问题,由卖方负责。
3、其他要求按卖方投标文件承诺的条款执行。
十二、税费:
1、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律、法规和规定,卖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进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卖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中关于买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约定买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买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正当拒付、卖方同意延期付款时除外),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货款的利息。但卖方不得因拖欠货款而停止供货。
(二)本合同中关于卖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约定卖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货物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必须重新供货,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卖方不能按期、保质、保量的供货,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或造成施工返工的,卖方必须承担买方的损失和施工单位的返工费用;卖方不能按时供货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和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另行购买,卖方必须承担买方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以上违约费用买方有权在议付款中直接扣除。同时买方保留对卖方追究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权利。
(三)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延期违约金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买方有权决定延长的时间期限)。延期违约金的支付将从议付款中直接扣除。延期违约金支付比率为每迟交3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3%计算,不满3天按3天计算。但是,延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5%。如果卖方在达到延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而卖方仍必须支付上述迟交延期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追索卖方的其它违约责任。
(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合同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三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十四、索赔:
(一)买方有权根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二)在合同供货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由于制造、运输、工艺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通知6小时内(以电传日期为准)作出答复,并在12小时内派遣专业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逾期不予答复和处理,则视为上述索赔已被接受,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三)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
(四)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由于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人身伤害,或因卖方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致使买方财产损失的,卖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中未描述和涵盖的合同条款,按照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和投标文件等资料的相关条款执行,其中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内容,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买 方:(公章) 卖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 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指定媒体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二、谈判响应单位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后制作谈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
三、谈判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谈判响应文件、保证金收据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按本次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活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对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委托代理人身份及缴纳保证金情况进行审查,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准时到场,或未能出示身份证明、谈判保证金收据原件,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由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合格谈判供应商。
六、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价格、技术、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与沟通,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采购要求。谈判采购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七、各供应商根据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的要求做出新的书面承诺(报价除外),然后按其新的书面承诺进行第二次书面报价。
八、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新的书面承诺函)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九、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一、谈判成交原则
1、本次谈判成交原则,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
2、最低的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3、谈判响应报价共有两次报价机会,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若谈判响应单位未在最后一次报价中分别报各个产品单价的,则其各个产品的单价按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之比同比例下浮。
4、成交原则:
(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第二次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项条款内容不合格的,评委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不合格原因。
(3)、谈判小组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汇总所有评委评审意见并确定条款内容的合格性,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评审内容条款汇总后有评审内容确定为不合格的,则该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且不具备成交资格。在评审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谈判供应商的最终谈判报价相同且均最低的,则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在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4)、如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二、评审内容: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是否合格(填“是”或“否”) |
不合格原因 |
1 |
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
|
2 |
投标产品的功能及技术符合性 |
|
|
3 |
交付时间、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 |
|
|
4 |
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其它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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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 件
附件1:谈响应报价表
谈判响应报价表
谈判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SZCJ2015-S-T-308号
谈判响应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总报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人民币 元(¥: ) |
|
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谈判响应单位承担的费用,各谈判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谈判响应报价表》投标。
附件2:谈判报价分析表
谈判报价分析表
谈判报价分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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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规格 |
生产 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市场单价 |
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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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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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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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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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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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保证金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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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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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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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上述报价按采购清单内容逐项报价,各谈判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谈判报价分析表》投标。
附件3:投标产品清单表
投 标 产 品 清 单 表
(格式)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谈判编号: SZCJ2015-S-T-308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 |
制造厂家 |
单位 |
数量 |
产品使用寿命 |
产品质量保证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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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各谈判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投标产品清单表》投标。
附件4:投标产品技术对照表
投 标 产 品 技 术 对 照 表
谈判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SZCJ2015-S-T-308号
谈判响应单位(盖章):
序号 |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 |
采购技术要求 |
投标产品技术指标 |
选择项 (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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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各谈判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投标产品技术对照表》投标。
2、谈判响应单位必须对照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谈判响应单位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未列明的视为谈判响应单位满足谈判采购技术要求,如成交后所供货物无法满足该项要求的,视为谈判响应单位虚假应标。
3、各谈判响应单位必须真实填写此表格内容,对于技术规格中重要技术条款(参数)的响应,谈判响应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包括投标货物的样本、说明书、图纸等),若有虚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
4、谈判响应单位须对所有技术应答负责,如技术响应对照表中出现提供的参数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为无效投标。已成交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附件5:确 认 函
确 认 函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关于 的谈判邀请函,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次谈判活动。
谈判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传真号:
附件6:谈判声明书
谈判声明书
谈判响应单位(盖章):
谈判响应单位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SZCJ2015-S-T-308号谈判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谈判。
1、我们愿意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所有产品和安装所需的配件,同时负责产品的运输、包装、运杂保险、装卸、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服务,总价格及明细见《谈判响应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供货义务,并免费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的质保。
3、我们同意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谈判后45天。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单位,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谈判响应单位成交。
6、我方愿意遵守谈判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方在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中所作的承诺在谈判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愿意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
9、如我方成为成交单位,我方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合同金额的0.6%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10、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
11、我们愿意按照贵公司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一正二副全部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全部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2、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2)要求采购单位提供的配合;
(3)对谈判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4)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邮 编:
联 系 人: 地 址:
开户名称: 电 话:
开户银行: 传 真:
开户账号:
附件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谈判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报名、制作谈判响应文件、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如有)
类似项目业绩清单表
用户单位名称 |
用户单位联系人 |
用户单位联系电话 |
承接项目合同金额 |
项目竣工运行验收日期 |
所供设备型号及数量 |
用户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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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验收报告或证明已完工的验收资料。格式为参考,谈判响应单位可自行制作表格投标,但至少应包括上述条目,否则将直接影响评标得分,其他用户名单等表格谈判响应单位自行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