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公开内容
(一)接水业务受理
(二)管网维修服务
(三)抄表收费
(四)停水预告
(五)施工现场
(六)热线服务
(七)首问负责制
(八)投诉处理
二、服务标准和时限
(一)接水业务受理。
1、居民用户接水业务。用户提出接水、移表、改换口径等业务申请,自登记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方案,并通知用户缴纳工程费用、办理路面开挖手续。具备施工条件、手续完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其他业务申请,符合条件的立即受理,手续完备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2、新建住宅接水业务。开发单位按规定提供所需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供水方案答复,在缴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踏勘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
(二)管网维修服务。
管网抢修。发生突发性爆管事件,接报后,市区在45分钟内到达现场关闸止水,城外在90分钟内到达现场关闸止水。DN500口径以下管道在接到报漏后12小时内修复通水;DN500~DN800口径管道在进入现场抢修15小时内修复通水;DN800~1200口径管道在进入现场抢修20小时内修复通水;DN1200口径以上大型输水管道在进入现场抢修30小时内修复通水;特殊情况除外。
(三)抄表收费。在规定时间内抄见水表,并按规定标准计价收费。
(四)计划性停水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停水对象涉及居民的,应将停水通知张贴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等醒目场所,通过公众媒介公告停水信息。
(五)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文明、安全施工作业规范,按规定设置围栏,夜间悬挂警戒灯和告示牌等。
(六)65111515客服热线24小时值班,一般疑难问题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和答复,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七)按照公司首问负责制的规定,解答咨询或受理投诉的责任人应对单位或用户的咨询、投诉负责到底。
(八)公司服务投诉电话为65111515和65238430。公司对用户的投诉,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非本企业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应向投诉者作出解释。
三、投诉受理
如用户对公司服务公开内容工作落实不满意,可进行举报投诉,
公司设有社会服务承诺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服务承诺。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1100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五楼
联系电话:65238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