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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众健康 确保饮水安全
【发布日期: 2016-06-24 14:47:41 】【来源: 】【阅读次数:

在环境保护部6月21日举行的《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上,与会专家表示,保障公众健康、确保饮用水安全是水污染防治立法的最终目的,在修法过程中要予以明确。

此次专家研讨会上,来自有关研究机构及高校的环境法专家对《修订草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表示,《修订草案》充分考虑了当前水污染防治的形势,重点针对当前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了修订,总体上不错。

在肯定的同时,专家们也针对《修订草案》在立法理念、立法原则、具体制度设计、章节结构和具体表述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有专家指出,水污染防治立法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保障公众健康,现行《水污染防治法》提出了“保障饮用水安全”,但在《修订草案》中并没有保留。因此,要把保障公众健康、确保饮用水安全加进来,这是水污染防治立法最重要的问题。

专家们还对《修订草案》如何与《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法律进行衔接、如何实施党政同责、如何理顺水污染防治监管制度体系、如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等问题等进行了深入、具体的探讨。他们表示,修法应明确问题导向,要围绕针对公众最关心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最突出的问题来展开,要补足短板、要接地气,确保见成效。

此外,专家们还建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过程中,还应该关注黑臭河治理、湿地保护等问题,并应该在制度上进行更细致的设计,确保公众参与更具有操作性。

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听取大家意见,并体现在《水污染防治法》的下一步修订过程中,确保做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